品牌“代言人、大使、挚友、推广”的区别

2019-03-04 00:23:07

1、品牌代言人系列

品牌代言人是指为企业或组织的赢利性或公益性目标而进行信息传播服务的特殊人员。大部分情况下,品牌代言人的形象会相应出现在品牌广告中,并标识其为品牌代言人。另外,品牌代言人还会用全球或地区这种地域性的标签再度加以区分,从而诞生出全球代言人、亚太区代言人、中国区代言人等头衔。 

【排他技】代言人必须身体力行充当品牌人肉展板,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免使用竞争对手的产品。同时,一个品牌仅有少数代言人,且签约时间普遍较长,一般只有超模或者一线明星才能染指。

类型:全球代言人、亚太区代言人、大中华区代言人、中国区代言人;全球产品代言人、指定产品线代言人、指定系列产品代言人、产品代言人。

2、品牌大使系列

品牌大使与品牌代言人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各司其责,他们更多以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与人格魅力为品牌针对不同的地区,开展相关的推广宣传工作。而品牌大使还包括品牌推广大使、品牌形象大使等等头衔,而这就需要以品牌与明星之间的合作内容来区别。 

与代言人类似,品牌大使系列也有地域层面的区分,品牌会针对地区或产品系列从而选择相应的明星来为品牌发声,这在奢侈品牌中最常见 

比起代言人纯商务性质的合作,品牌大使更多是以明星本身的影响力来为品牌推广,以此来加深和巩固品牌形象。 

【辅助技】如果明星的人格魅力突出,可以作为“品牌形象大使”,出现在品牌形象广告中;如果明星的社会影响力突出,可以作为“品牌推广大使”,出现在各种线上线下推广场合。品牌大使可以有很多,签约时间可长可短,市场行情上能“跑”活动的更贵,也即区域大使>产品线大使。

类型:全球品牌大使、亚太区品牌大使、大中华区品牌大使、中国区品牌大使;全球产品品牌大使、指定产品线品牌大使、指定系列产品品牌大使、产品品牌大使。

3、品牌挚友系列

在奢侈品品牌中,也有不少明星与品牌之间有“品牌挚友”的关系。与品牌代言人和品牌大使的差别就在于,品牌挚友一般以年为单位与品牌之间有软宣的合作。 

大部分情况下,带有品牌挚友头衔的明星会携带品牌的产品出席各类宣传活动,品牌通过明星本身的影响力达到品牌曝光,明星也借助品牌光环来增加人气,是一种双方互惠互利的合作方式。 

 【带货技】品牌挚友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带货、提高曝光率。在任何公开宣传场合,品牌挚友都可以携带品牌出席,品牌得以曝光,明星得以借助品牌增加人气,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品牌挚友可以很多,品牌看重的是其短期“爆炸”效应。 

4、品牌活动推广

简单地说就是品牌的某一次活动短时间内请的明星帮助推广,比如某节日啦或者某单品推广或者某次品牌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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